遠距教室

樹德科技大學遠距教師借用管理辦法

第一條
遠距教室設立之目的主要滿足學校資訊教育之基礎課程,服務學生平常上課之需求,各院(系、所)之專業科目請盡量規劃於院(系、所)之專業教室。
第二條
遠距教室提供即時線上錄影轉播、數位教材錄等軟硬體及服務,故遠距教室之借用請依實際之需求申請借用,以保教學資源能使各系所單位平均共享,讓遠距教室能更有效地運用。
第三條

(一)借用優先順序:

1. 校內之正規課程(指有學分)。

2. 推廣教育班課程。

3. 其他建教合作課程。

4. 活動及校外夥伴學校課程借用。

(二)注意事項:

1.請填妥遠距教室申請表,經申請單位主管簽章後,送至教學與學習資源中心審核確認後始得進行借用。
2.遠距教室借用若產生衝堂不敷使用時,由借用人自行與原排定時段之同仁進行協調,協調結果再行知會教學與學習資源中心進行借用時段變更動作。
3.借用人於借用時間內應負設備保管與場地清潔之責,場地借用期間,若因設備遭竊或人為損壞設備,應照價賠償。
4.如因進行施工維護工程及其他須停止借用服務時,教學與學習資源中心保留對遠距教室借用更改之權利。
第四條
非校內課程之借用,所衍生之工讀費與誤餐費用須由借用單位支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