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年度研發成果產品化補助,自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09.03.16收件截止。

109年度研發成果產品化補助,自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09.03.16收件截止。

目的:
為提升本校師生研發成果價值,對於具有商品化潛力之師生研發成果提供經費補助,以協助該研發成果具體實現為產品,進而增進商品化機會。

申請對象:
凡本校專任教師、學生均可提出申請,可就單獨或共同創作之研發成果單獨或聯名提出補助申請。

經費補助原則:
1.審查重點為研發成果之量產可行性、商品化潛力、申請經費之合理性以及補助該成果對於本校之效益。
2.每一研發成果以補助一次為原則。
3.補助金額由審查委員會議決議。
4.補助研發成果製作相關費用,含材料費、打樣試作費、設計完稿費、印刷費、勞僱型工讀金等。
5.經費預算表編列說明請參閱申請表。
**依據「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」,設計完稿費不得由校內教職員及學生支領。

經費核銷及結案作業:
由申請人檢據報銷,並依本校會計及採購作業相關法規及流程規定辦理,另本次補助經費需於本(109)年度11月15日前完成校內核銷作業,並於本(109)年度11月30日前完成結案報告及成果繳交。

申請方式:
自即日起受理申請,請備妥【AF06-4-401研發成果產品化補助申請表_1.2版1090114】(附件一),於109年3月16日下班前,繳交紙本乙份及電子檔(請逕寄mutze@stu.edu.tw信箱) 至本校研發處智財專利組,逾期不予受理。

*獲補助開發之研發成果,團隊成員須簽屬本校【智慧財產權讓渡同意書】,其該成果智慧財產權將歸屬樹德科技大學所有。

*本補助依據「樹德科技大學研發成果產品化補助辦法」辦理。
其他注意事項請參閱辦法及申請表(可至協作平台下載:研發處/智財組/產品化補助)。